北京互联网法院8月26日发布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数据产品、数字藏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不断涌现,权利保护适用条件亟待明确。法院坚持规则引领,助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统计显示,2018年9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9695件,结案214469件。从受理纠纷类型来看,以著作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主。
据分析,涉互联网案件中,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领域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全面融合渗透到传统产业中,流量推广、直播带货、超前点播等新模式引发的诉讼纠纷时有发生,带来了法律主体认定、责任分配等司法审理难点,案件审理中事实查明难度加大。
案例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全国首例“AI文生图”案中,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鼓励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在全国首例“车联网”著作权案中,认定车载系统提供方参与并提供车载视频播放应用软件内容定制并提供付费会员套餐服务,与作品提供方分工合作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引导各方在智能网联发展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推动构建数据流通便利、数据交易安全、共享机制健全的数据司法保护制度;做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和审判工作在线股票炒股配资,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同时,为数字藏品等文化产品数字化获取、开发与利用提供规则指引,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股票配资开户观点